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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是固定工资,但是今天早上领导开会说,要将工资调整成很低的工资,然后加绩效等一堆东西,这个是合法的吗?

劳动纠纷
2024-03-22 11:19:3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留存证据,根据合同约定、履行情况和证据确定单位有无单方面变更权。
  • 您好,公司薪酬制度改变了,公司通知到位就行了。
  • 你好,这样的工资结构也是合法的。
  • 公司不可以随意调整薪资。单位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工资额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未按合同来支付劳动报酬,是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企业有权制定职工晋级增薪、降级减薪的条件和时间。
    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和工资分配权主要体现在招用劳动者之前,其可以自行设置岗位及其相应的工资待遇(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公司不可以随意调整薪资。单位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工资额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未按合同来支付劳动报酬,是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企业有权制定职工晋级增薪、降级减薪的条件和时间。
    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和工资分配权主要体现在招用劳动者之前,其可以自行设置岗位及其相应的工资待遇(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降薪的权利,还是以调岗为由,均不能未经劳动者同意即单方决定降薪,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克扣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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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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