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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厂搬迁厂名更改了,劳动合同从新签,

劳动纠纷
2024-03-21 07:52:04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您好!通常公司名称变更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议查询一下是公司名称发生变更还是搬迁到一个没有关联的新公司。如果是没有关联的新公司,那前面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你好,如果认为公司规章制度违法,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这边签订 了劳动合同了吗,按钮合同约定的进行
  • 工厂搬迁厂名更改了,劳动合同从新签Q
  • 你是要重新看那个劳动合同有没有问题吗
  • 你好,工厂搬迁地址是否跨市?
  • 你好,我会为你提供法律咨询
  • 您 好,这个可以申请赔偿的
  • 你好 是不想签订吗还是?
  • 要把原工龄写入新合同。
  • 可以要求工厂来赔偿的
  • 工作地址变更的,合同应当需要重新签订。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 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 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 一般来说是不符合规定的。
    工厂搬迁,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不提前通知需要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工厂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
    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 工厂搬迁厂名更改了,劳动合同从新签要提赔偿
  • 你好是变更公司名还是重新换了公司
  • 你好,跨行政区搬远可以不去,争取经济补偿
  • 要求把工作年限写在上面,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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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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