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 其他人,包括我公公和我老公还有警察对我的精神伤害可以告他们要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4-03-21 07:51:15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确充分的证据,你对所受到的精神伤害,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可以的,具体是什么事情,怎么警察也造成你精神的问题
  •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需知事情基本情况,再做评估指导
  • 你好,可以说说具体情况才能帮到您
  • 你好,这边是遇到了什么法律纠纷吗
  • 你好!要结合具体情况判定。
  • 你好,你这边是需要什么帮助
  • 对于人身伤害中受害人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如下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了范围,针对以下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望采纳: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你好,有证据证明是他们造成的,可以要求赔偿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