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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夫妻是铜仁德江的,现在居住在贵阳,两人要自愿离婚,能不能不用回老家办,在贵阳能办理离婚证吗?

婚姻家庭
2024-03-21 07:07: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协议离婚的,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二、起诉离婚的,原告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户籍地法院立案。
  • 你好,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协议离婚的
  • 《民法典》规定离婚不一定要在登记地领证的,可以到任意一方的户籍地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度过一个月的冷静期之后才可以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在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需要必须回原登记机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用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出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经审查通过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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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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