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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门口开补习班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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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11:45: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开补习班是正规合理的话是可以的。yx
  • 法律分析: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各中小学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校外教育机构;在职教师不得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不得在家中进行有偿家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也就是说,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补习班、特长班或其他形式的教育机构,都必须获得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否则,就是非法办学。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
  • 法律分析:办补习班,需要教育部门批准,且国家对补习班是严格控制的,以减轻学生的负担。
    如果有人私自开设补习班,你可以通过短信、互联网、打电话、信函等方法,或者亲自到当地教育部门去投诉。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 不违法。开办个人补习班必须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补习班的授课教师需要有教师资格证,这样才是合法的。当然如果规模不大,可以视为民事合同关系也是合法的。法律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大学生暑期办小型补习班,未经教育部门审批,存在着食品卫生、消防、 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违规收费等问题,属于违规办学,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对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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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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