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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不想租了 但是也不想交房租请问可以让房东扣我的押金吗

房产纠纷
2024-03-20 16:05:2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房租合同未到期,在承租人构成违约的情形下,押金一般不能退还或者不能全部退还。违约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可能扣留部分押金作为违约金你。押金是否能够退还,根据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确定。
  • 你好!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处理的
  • 你好,这边按合同约定的进行
  • 房东可以扣租客的租房押金的情况主要有:承租人未经房主同意就改变房屋用途的情形;承租人损坏房主房内设施设备的情形;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形;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缴纳各项费用的情形;法定或约定的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在下列情形下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1、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延迟退租等;
    2、承租人没有依照合同约定向房东缴纳租金;
    3、承租人损坏租住地出租人所有的物品,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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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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