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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部分红,我长期户口在村里,长期住在村里,村里以我是外嫁女不给分红,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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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14:24: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不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款。
    追问:我起诉写村部分红,法院说不受理,我是不是要改成村部分土地补偿款才可以?
  • 法律分析:“外嫁女”一词,出自农村民俗而非法律用语,农村女孩外嫁,户口一般有三种去处:①迁移至农村夫家处;②迁移至城市夫家处;③不迁移继续留在娘家。由于重男轻女的陋习严重,村规民约也有很多不合理之处,“外嫁女”或多或少会受到村集体的不公正待遇。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只要外嫁女没有迁移户口,就属于村集体成员,自然也就享有村集体成员的一切权利,可以享有娘家的宅基地的使用、转让、确权以及被征收拆迁后获得补偿的各项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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