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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我想请问一下,老师因学生犯了错误然后占用学生放学下课时间进行罚抄违法吗

行政纠纷
2024-04-17 15:55: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老师占用学生的下课时间不算犯法。
  • 你好! 这个行=行为是违法的
  • 你好O,为你转接律所顾问
  • 老师让学生罚抄如果手段程度适当的,一般不犯法。如果罚抄行为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体罚或变相体罚,体罚的行为是违法教师法的,一般会被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老师让学生罚抄如果手段程度适当的,一般不犯法。如果罚抄行为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体罚或变相体罚,体罚的行为是违法教师法的,一般会被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老师让学生罚抄如果手段程度适当的,一般不犯法。如果罚抄行为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体罚或变相体罚,体罚的行为是违法教师法的,一般会被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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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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