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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1988年至2007年在教育部门当一名代课教师,单位没有为我买社保,请问怎么样可以补缴?

劳动纠纷
2024-03-19 18:44: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代课老师的社保缴纳,只能根据学校规定,或与学校协商。但是,代课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为其参保缴费。
    2、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经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 以前代课老师补社保的钱算的方法是:
    1、根据学校规定,或与学校协商。但是,代课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为其参保缴费
    2、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 法律分析:代课老师的社保缴纳,只能根据学校规定,或与学校协商。但是,代课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为其参保缴费。 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经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四百六十一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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