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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想杀李四,但是却逮着一头猪杀,构成主客观相一致,故意杀人未遂吗?如果不构成,为什么在客体认识错误里能规定为故意杀人未遂,是不是每一个杀猪的人都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刑事案件
2024-03-20 16:43: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张三产生认识错误,把猪误认为人杀了,属于主观认识错误
  • 您好,由公安机关确定。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所谓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 故意杀人未遂的表现行为有:对象不能犯、手段不能犯、客观不能犯、主观认识错误、能犯的未遂。故意杀人未遂构成故意杀人罪,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杀人未遂也属于故意杀人,只是未遂犯的量刑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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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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