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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失踪五了,通过什么办法才能找到他,五年前他换了手机号以后,再也联糸不上,他就是躲家人

继承
2024-03-19 14:19: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通过亲友协商
  • 法律分析:协商解决。当与家人失去联系24小时,可以报案。
    一、符合失踪立案的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1、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
    2、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3、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4、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5、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
    6、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二、宣告自然人失踪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失踪已满两年。
    2.、失踪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 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法院收到伤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发出公告,寻找该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后仍无下落的,判决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 法律分析:可以的,失踪的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步骤一: 准备以下物品
    (一)、失踪人的最近相片二张。
    (二)、户口名簿。 步骤二:到各县市警察局办理
    (一)、找到失踪人辖区派出所。
    (二)、填妥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宣告失踪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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