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双方的工资是否为共同财产?某某一方工资每月6000元,另一方工资每月4000元,婚姻存续2年,各自保管支配各自的工资。离婚的时候工资低的一方可以主张分配工资差额的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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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之后的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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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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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的工资,一般可以根据双方公司发放的工资条或者银行的流水账单进行认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可以与要求平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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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