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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诈骗案立案后两个多月还没进展需要请律师介入吗?

刑事案件
2024-03-19 20:50:4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第一次被公安传唤过就可以委托律师。专业角度来说委托律师介入越早后期获得好的结果可能性越大。可以先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告知你的案情给你分析。需要律师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 这个的话,如果说需要的建议为处这个的话,如果说需要的建议委托律师
  • 你好 你这边遇到的问题,能够详细跟我讲一下嘛
  • 你好 请问下现在具体情况如何的呢
  • 你好,是在哪被骗的,骗了多少
  • 您好诈骗问题可以帮你解决
  • 你好具体情况介绍一下
  • 诈骗立案后处理的流程如下;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4、上述为一般正常情况下的流程,依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可能会相对做些调整改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侦查的一般要求】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依法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
    第一百一十八条

    移送技术调查、侦查证据材料的,应当附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技术调查、侦查证据材料清单和有关说明材料。
    移送采用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应当制作新的存储介质,并附制作说明,写明原始证据材料、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等信息,由制作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
    当庭调查技术调查、侦查证据材料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庭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技术调查、侦查措施使用的技术设备、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
    必要时,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 一、诈骗立案后一直无进展怎么办
    1、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后一直无进展的处理方式如下:
    (1)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请求帮助;
    (2)报案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维护自己的权益。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诈骗罪立案后处理流程:诈骗罪立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开始侦查,侦查结束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相关的案卷材料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认为需要起诉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开始审理判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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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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