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已经火化入土了,家属怀疑死者死因不明,还可以立案调查。
民事案件的受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作为案件的直接厉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
公安机关立案需要报案人提供基本的证据,否则公安机关不会立案。
另外,如果人已经火化,由于不能解剖、鉴定,因此要查明死因难度很大。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
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