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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里老人四个月前遭遇车祸,到现在一直没出院,近两天老人情况不是太好,想问一下假如老人没法等不到六个月做伤残鉴定的日期,这种情况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03-19 13:12: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期间因车祸原因死亡,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未死亡经鉴定构成残疾,有权主张残疾赔偿金。其他赔偿项目按照法律规定确定。
  • 您好,请问想让律师怎么帮您
  • 建议病情稳定之后申请鉴定
  • 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自受伤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鉴定无明确的期限限制,但鉴定期间越长对伤者本人越不利。根据具体伤情不一样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出院后,特殊的伤情例如骨折需要六个月。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1年。
    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后鉴定。
    根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因车祸受伤住院的护理期限应当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因车祸受伤住院的护理期限应当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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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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