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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打架案件,我是受害者,但是我也动手了,检察院 昨天说我这边不做处理,文书正在邮寄中,派出所还会拘留嘛

刑事案件
2024-03-19 11:17: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再拘留,前提是法院判决一年后,又发现打架的其它违法证据,使案件性质有变化,上升为刑事案件,派出所会采取刑拘。如果案件性质没发生变化,派出所不会再拘留,由法院完成判决执行。
  • 看情节处理拘留或者不拘留。打架在派出所调解不成,可以依法治安拘留、罚款。
    拘留有按照殴打他人处理,双方都拘留,或者就是双方达成协议,不需要派出所处理打人的事情,就是双方都不拘留,就医药赔偿,自己处理自己的,如果需要对方赔偿,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可以去上一级公安机关要求处理,派出所的辖区分局治安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派出所应当对打人者行政拘留。若还未得到处理立案起诉,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是对方打的证据、治疗花费的证据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到法院通知参加庭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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