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若是原告本人不出庭,且无法提供正当理由的,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缺席判决。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离婚案件
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