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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遇到一些消费方面的问题,请的律师,但是律师所提供的服务与交费前所说不一致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4-03-22 15:03: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哎,,没法说啊,让律师说清楚咋回事。
  • 收集相关证据,可到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律师服务收费行为是为了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若拿钱不办事,属于违规收费,是可以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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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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