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漏水到楼下,当时同意赔偿,但因对方要3万元,太高,协商不成楼下起诉,并走了损失鉴定,鉴某某果是6千元,那么这个鉴定费还是由败诉方拿吗?我不是不赔,就因为要的不合理,不接受协商,就一定要走鉴定,这不是恶意增加我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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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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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及时报警,协议不成,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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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漏水而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权赔偿民事案件中,如果原告(受损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造成的具体损失金额的,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法院委托物价部门或其他的评估机构对损失(或修理费用)进行评估或估价。
在法院接受原告的申请后,可由法院按规定程序确定具体的的评估机构,再由法院发函,委托该评估机构依法就原告的损失(或修理费用)进行估价,并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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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