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量刑,则关系到法院的定罪量刑问题。同时刑法规定,在确定对犯罪分子的刑罚时,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判刑。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没有规定取保候审的量刑标准。
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社会没有危害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不影响司法机关的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的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