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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寄来起诉书没有传票是什么情况

刑事案件
2024-03-19 09:18: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情况我电话和你沟通

  • 没收到起诉书也可以开庭。正常情况下,如果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了,开庭之前肯定会把传票寄送给当事人的,法院传票也是证明当事人被起诉的重要法律文。一般情况下法院传票上会载明案号、案由、被通知人、事由、开庭地点,开庭时间签发人等等。
    但在现实当中即便法院已经发出传票了,有些人确实有可能没有收到,因为你有可能已经更换了联系方式,包括住址,特别是对流动人员来说,这种情况更容易发生。但你自己没有收到法院传票,并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只要法院按正规的程序走无法合规。
    综上所述,因为人员流动或者被告更换了方式等原因导致被告没有收到起诉书,这时也是可以开庭的,只不过被告丧失了辩护权,但并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的哦
  • 可以公告送达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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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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