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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婚前由他个人购置了一块地皮并于2005年起了六层半的房屋,现他名下有一辆价值18万元的三菱小车,单位集资房一套值20万元,一套小区住房值12万元.总共可见财产值200多万元.现在我起诉离婚,并要求和他共同分割以上财产.但他以我们在婚后的收入出资差大为由拒绝,并出具了我们在婚后几年内的由他个人借入的200多万元的债务要求我共同承担.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分割财 产并由他个人承担债务吗?谢谢,请尽快回复!

民事相关
2007-09-08 1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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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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