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如果供货商把其他人的欠款单子,放在我的欠款单子里面,被我发现了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4-03-19 10:22:0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
  • 你好,你可以提出来不欠他的相应单子。
  • 其他人的欠款单子你需要负责吗?
  • 您好,您可以拒付该部分款项。
  • 你好、建议找供货商协商。
  • 建议通过起诉解决
  • 对方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催告、协商延长还款期限、仲裁或者诉讼等方法维护权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别人欠货款不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调解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三年的有效诉讼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归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