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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未满18岁,女孩宫外孕左侧输卵管切除,男方付的医药费,但女方要陪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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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08:11: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宫外孕切除输卵管的男方不需要赔偿
  • 可以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 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乐意不乐意承担,也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男方在不直接抚养孩子情况下,只要女方要求,男方均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可以要求给与适当补偿的哦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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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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