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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走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劳动纠纷
2024-03-20 09:25:0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结合鉴定结果和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协商不成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劳动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追问:付费能微信沟通吗,我打字太慢
    解答:可以电话沟通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 病历受伤情况,相关证据内容
  • 法律分析:因工伤劳动纠纷提起劳动仲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
    4、工伤的证明材料,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送达地址确认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由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
    2、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属个人申请的应提交个人书写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工伤后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书面的仲裁申请书;按对方人数准备的申请书副本;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据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你好,启动工伤流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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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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