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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有个朋友 有一段时间我跟他一起玩 他请我吃东西 我买的东西我叫他给我报销 他也给我报销了 后面让我还 说我不还就去派出所

债权债务
2024-03-19 16:17: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们直接协商清楚这件事
    追问:他一直叫我还钱 就没得商量的那一种
  • 你好!警方是怎么处理的
  • 你好,建议及时报案或者起诉

  • 1、可以协商处理,要求对方赔偿。
    2、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可以打电话报警,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如果数额较大,可以按故意损坏财产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可以报警,也可以就赔偿部分请求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在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裁定并启动强制执行措施。
    故意损害别人财物的行为,不仅需要惩处违法行为本身,还需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处理如下:
    1、遇到他人故意损害自己财物的,损害财物的损失不高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
    2、遇到他人故意损害自己财物,可以报警处理,由警方根据损害财物的价值,来确定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对于别人故意损害自己的财物,针对损害财物的损失,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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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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