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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今年1月底刚收的房,3.16接到电话说家里漏水,到家里听到水往外喷的声音,等到物业管家上门发现是地暖分水器爆裂造成全家被淹,精装房自带的橱柜,家里所有门,木地板,自己买的装修材料,自己装修的阳台垭口全部被泡,现在我们的需求是所有木质材料全部更换,自己装修的东西赔偿,在赔偿5年物业费,是否合理呢

房产纠纷
2024-03-18 19:34: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精神损失赔偿不大可能。对于漏水问题,首先要通过房屋质检部门确定漏水的原因及责任人,如果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物业修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房屋漏水需要赔偿修复漏水所需要的修理费用和因漏水而造成的其它财产的损失费用。对于财产损失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估价的方式来确定。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 1、收房后房子漏水需维修业主有权要求赔偿,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有权要求退房并赔偿。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外墙漏水不能修复或难以通过修复解决的,应予准许解除合同进行退房。
    2、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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