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收货款的处理方法如下:
1、营业执照未注销的,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证,收款后注销;
2、如果财务章还在,收到的票据。转让给另一家企业,让另一家企业转让现金给当事人;
3、或与其他公司、债务单位签订权债转让协议,委托其收款、转让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因此,注销企业作为债务人,应当依法清偿应付款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