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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想注销分公司,总公司法人不配合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24-03-19 09:05:0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分公司负责人可以辞去负责人职务,分公司注不注销就与你无关了。
  • 这由分公司负责人决定吗?
  • 分公司的负责人不配合注销的,可以去工商局说明情况,直接撤销该分公司。因为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以因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即便分公司撤销后,其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分公司注销了可以起诉总公司,没有总公司或者总公司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分公司不配合注销,总公司可以对于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处罚,或者是更换一个负责人。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想要注销分公司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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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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