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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怀孕赔多少钱

损害赔偿
2024-03-25 15:56: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是否赔偿,要看对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实际产生了什么样的损失。对方如果属于成年人,已知女方为未成年人,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系过错方;需要明确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失。
  • 如果16周岁以上,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导致怀孕,分手后,可以要求流产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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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怀孕本身并不触犯法律,但是可能因为不满足结婚条件而触犯国家规定的有关结婚生育的法律,不按照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14-18岁只要双方是自愿的不算犯法。
    未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未婚生子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 法律分析:未婚生子需要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属于一种行政性的收费,民间人们会称之为罚款,但性质上并不属于罚款。未婚生子虽然被传统的社会观念所诟病,但是法律制度上并不需要被处罚。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征收社会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未婚怀孕期间也是需要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照顾胎儿以及孕妇应出的费用的,抚养费是针对未成年子女所需承担的义务,对于怀孕期间,胎儿尚未出生的,不存在抚养费,但是也是需要尽到照顾义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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