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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西吉安市吉水县的,我2017年生的第三胎,罚了6万四,可以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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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16:54: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经缴纳的罚款是不会轻易退回的
  • 交了就很难退回来了可以争取一下
  • 你好,上述情况,无法主张退回
  • 放开三胎之前的罚款不能退回。开放三胎是最新的政策,而超生是指当时违法了之前的生育政策,才进行了罚款。如今我国已经开放三孩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过也只能生育三个子女,超生的话仍然是会被罚款的。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
    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据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法律分析:不可以。在三胎政策出台之前违法生育第三个孩子交的罚款是不能退的,在我国,法律制度是不溯及既往的,三胎政策没有实行之前生育第3个孩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制度来处理,新的法律制度对过去的违法行为是没有约束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开放三胎之前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仍需继续交付社会抚养费,但已征收的各省三胎罚款不会退回。超生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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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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