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金减资的条件有:
1、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影响公司经营的;
2、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
3、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