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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卫生巾上面有脏东西应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4-03-18 10:54: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卫生巾中发现有异物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负责更换、退货,如果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销售者销售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产品的,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生产者的过错的,销售者还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所以在发现产品有异物的,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要求更换或者退货。造成损失的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法律分析:如果在卫生巾中发现有异物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负责更换、退货,如果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销售者销售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产品的,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生产者的过错的,销售者还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所以在发现产品有异物的,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要求更换或者退货。造成损失的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法律分析:如果在卫生巾中发现有异物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负责更换、退货,如果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销售者销售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产品的,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生产者的过错的,销售者还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所以在发现产品有异物的,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要求更换或者退货。造成损失的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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