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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女子名下该房产属于男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3-18 05:59: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倒快已这个的话已经不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了
  • 法律分析:婚前买房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是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前买房,婚后领到房产证的,此种情况也应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
    男女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这属于共有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情况如下:
    1、婚前全款买房,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一般来说,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仍是个人财产;
    2、对购买的房屋进行公证或双方约定;
    3、如果房屋在婚前购买,但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或父母购买并赠与双方,则不属于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个人婚前买房的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全款买房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该房属于购房人的婚前财产;如房子是婚前一人出资,但登记在对方名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子视为是出资方对对方的赠与,该房是对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二人在婚前出资购房,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是婚前二人共有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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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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