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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赡养老人信息输入后显示无效

劳动纠纷
2024-03-17 16:44: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赡养老人信息填写不完整;在申报个税时,需要填写赡养老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和与自己之间的关系等信息,如果信息填写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系统就会判定为无效数据。
    赡养老人信息未核实:在填写赡养老人信息后,需要点击查询按钮验证该信息是否准确,核实不通过,则会出现作废提示。
    当前月份不在可申报范围内:有些地区规定赡养老人支出只能在特定的月份进行申报,
  •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填写已去世的老人是违规的,应及时去进行修改。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 个税赡养老人的申报标准:
    1、在填写之前,需要提前准备赡养人的信息,共同赡养人的信息,扣缴义务人的信息;
    2、点击修改,填写本人信息,点击保存;
    3、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
    4、与纳税人的关系:根据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亲、母亲、其他三种情况,在相应的框架内打√;
    5、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无需填写独生子女。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类型和号码;
    6、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不需要填写本栏。
    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况,并在相应框内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 可以询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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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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