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入股资金的分配办法是:
1、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的出资;
3、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按其约定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