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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实体店写的规定七天只能换不能退这种,是不是不符合规定呢

损害赔偿
2024-03-17 11:50: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目前我国实体店的售后服务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

  • 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的“7天”是从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来开始计算的。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一、实体店只换不退的规定合理吗
    1、实体店只换不退的规定不合理。可以和商家协商退货退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投诉。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消费者组织的禁止行为】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
    二、实体店铺存在欺诈行为怎么办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还应要求商家及时开具发票或收据,并进行妥善保管。在与商家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应注意收集与商家沟通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书面材料等各类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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