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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询问一下,傍晚小车正常行驶撞上了横穿马路的行人,导致一死一重伤,司机需要负全责,和刑事责任吗?第一时间报警,打了110,也报了保险

交通事故
2024-03-19 17:01: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这种情况看具体情况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2、对被害人家庭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会免于处罚。
    3、对于民事赔偿问题。已对被害人家属赔偿的,被害人家属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诉讼的,法院当然不会主动去立案判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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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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