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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离婚,户口还在前夫家里,离婚协议上拆迁房归孩子所有,我只有居住权,没有使用权,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出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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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14:14: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需要确定要将户口迁入的地方。你可以选择迁回原籍,或者如果你有了新的住所或者再婚,也可以迁入新住所或现任丈夫的户籍所在地
  • 建议您咨询相关公安户籍部门,这个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
  • 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离婚,但出于种种原因,户口并未迁出.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未迁出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既然离婚了一方户口不应落在另一方的房子里,应迁走。拆迁是针对房子的补偿为主,里面居住人口作为安置对象,如果选择货币安置这是最简单的,只认两个人要安置,你妈妈拿钱,没有你爸份。
    如果你妈妈不做绝也可把安置人口(三个人)的属于你父亲的那些给他,做绝的则说没有此人住这里。
  • 法律分析: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离婚,但出于种种原因,户口并未迁出.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未迁出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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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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