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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药店有人买酸枣仁我付了理枣仁法律怎样处理是犯罪吗

刑事案件
2024-03-16 20:59: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犯罪行为符合下列要件的,可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处理
  • 对于犯罪未遂的处理,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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