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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婚后我的父母(女方)全款给我买了房子 可以写我名字单独所有吗

婚姻家庭
2024-03-17 05:19:2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父母没有在赠与协议上明确写明是给你一个人的,日后是可能会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的。建议你最好让你的父母写一份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则可以保证该房子是属于你一个人的财产的。我可以为你拟定有关协议,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 还是要这一个还是要写一个婚内财生有电进还是要写一个婚内财生有电进行还是要写一个婚内财产约定进行
  • 可以的。个别不动产中心需要男方签字确认
  • 可以写你名字单独所有的,没有问题。

  • 1、婚后单方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单方父母出钱买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夫妻买房可以写一方单独所有。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
    其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1、结婚后买房子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买房的,即使只写一方的名字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如果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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