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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贷款套路

债权债务
2024-03-25 13:32:1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
  • 你好,可以描述下具体问题,是贷款遇到了什么问题
  • 你好,目前是什么情况呢,朋友有没有跑路
  • 具体是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留言
  • 您好!可以说下具体情况吗?
  • 你好,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 套路贷无太多证据,可以申请公安机关调取证据。套路贷可以收集通话录音记录,保证金、利息、中介费等不合理收费证明以及套路贷”团伙暴力“催收”的视频,录音,图像等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 套路贷的本金,需要还。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都需要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予以返还;而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则应当没收。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4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4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4
    实施“套路贷”过程中,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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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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