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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车直行通过进入小区的门口,没有交通信号灯,被右转的轿车撞倒,造成脸部擦伤,脖子软组织挫伤,短暂的昏迷,没有佩戴头盔,按照法律如何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
2024-03-16 13:04: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双方自行协商即可,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具体责任划分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认。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这个要根据交管部门的判定才能责任划分的。并不是说谁伤的更惨,谁的责任就少?或者谁的责任,大而是要看谁违反了交通规则。交通规则是由主责全责斥责之类的,那种画风的。要交警到现场去判断才能知道是谁的责任,更多。
    一般来说,违反交通规则的则会更多一些,如果双方都违反要看是违反什么样的交通规则了。反正责任划分,需要交警去现场判断。
  • 法律分析:如果认定是事故所致的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如果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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