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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四五十岁的男的对我露出了他的生殖器还冲我晃了晃 我才17岁这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 我想请问这种行为构成猥亵罪吗

婚姻家庭
2024-03-16 11:52: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对他人用抠摸、搂抱、舌舔、吸吮、手淫等手段,来刺激或者满足自己性欲的淫秽行为,就可认定为治安处罚中的猥亵行为。猥亵他人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猥亵行为情节比较轻的,一般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法律分析: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猥亵他人的,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猥亵指性交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相关罪名有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
    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也可视为猥亵。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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