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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11月购买的笔记本电脑, 于24年3月出现蓝屏等问 题。 现已寄修。目前整机三包期已过,但主要部件的三 包还在。 我想问一下如果主要部件维修超过两次还不能 使用, 是否能够要求销售方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 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 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谢谢!

损害赔偿
2024-03-16 22:42: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 实体店买的笔记本电脑不如意,可以更换配置高的吗:
    1.一般是不能了
    商品三包法有划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机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出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划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机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换调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出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你现在买的时间太长且整机无故障,所以商场不会给换的。
    2.协商解决更换
    如果笔记本外观没有划痕,不影响二次销售,可以和商家协商,适当折价,然后加价更换配置高的,这是可以协商的,但一般商家不同意哦。
  • 消费者维权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比如在网上交易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或假冒商标的,可依法向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依照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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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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