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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在诊所开的药过敏,导致经济损失可以赔偿吗

医疗纠纷
2024-03-17 06:53: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诊所开的药过敏,导致经济损失可以赔偿
  • 药物过敏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什么: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医院明知道病人对药物过敏,却还要对病人使用这个药物,那么医院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患者可以与医院平等协商处理,或者收集好自己的问诊资料、病历、收费单等相关证据,到该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去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如果确实是吃了医生的药发生过敏性休克,医院负有过错。
    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诊疗的医务人员。
    5.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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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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