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农村居民,男44岁!我上面有一位七十多岁年迈的父,还有个哥哥,因为我常年在外打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和哥哥变成一户口了,父亲独立分出去了!我的诉求想和哥哥把户口分开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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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户,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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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当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将你们兄弟俩的户口分离。首先了解本地政策是否允许非农业人口变动,并携带身份证、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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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说的分户的事情,建议你直接到村镇的公安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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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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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向户籍部门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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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详询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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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父子能分户口。只要年龄和经济条件达到了条件即可。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符合以上条件的,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与此同时,需要递交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委会、单位证明以及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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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要分出去,由申请人向户籍地的派出所提出分户立户申请,社区民警进进行入户调查,如果确认申请人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可以分开居住的,社区民警在村居委会证明上签字,派出所内勤凭证明及其他材料办理分户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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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能分户口。只要年龄和经济条件达到了条件即可。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符合以上条件的,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与此同时,需要递交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委会、单位证明以及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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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