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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之前在一个公司做了一年没交社保,后面辞职了,过了三个月我又在这个公司上班,交了社保,请问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我离职前一年的社保?

劳动纠纷
2024-03-16 16:10: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我离职前一年的社保
  • 你好,可以说明你的具体情况
  • 你好,是可以要求补交的
  • 您好,您可以要求:
    1、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至您离职之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理由是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跟您签署劳动合同,所以您仲裁的时候无需提供劳动合同,因为您仲裁的理由就是单位不跟您签,所以才仲裁的。
    您可以保留您跟同事或者领导进行沟通的证据,例如微信、电话录音等,以证明您在这家单位工作过)
    2、可以主张补缴社保,社保从您入职之日起单位就应该缴纳的,并不是试用期满才开始。
    需要说明一下,现在很多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受理有关缴纳社保的申请或诉讼请求,您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监察等行政机构来解决这个问题。
    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继续追问,我是一名律师。
    如果对您有帮助,欢迎采纳。

  • 单位辞职一年多了,是以前的社保没有补缴清楚还是辞职以后的社保没有缴纳。如果是以前的,那就需要个人提供相关材料,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让单位补缴清楚该缴纳的社保。如果是辞职以后的,那就是个人进行缴纳,单位没有义务为你继续缴纳社保。
  • 【法律分析】: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在其离职时可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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