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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问一下女人被家暴离开家后男方把孩子放到妻子哥哥家门口人家也没有人违法吗

婚姻家庭
2024-03-17 15:05: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放到妻子哥哥家门口人家也没有人违法的
  • 法律分析:由于家暴是发生于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一种行为,详细来讲就是家庭中的一方成员利用暴力亦或是威胁、羞辱等相关的对家庭成员中另外一方的身体、精神等进行侵害的一种行为,因此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内容应单独或并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严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以及其近亲亲属进行暴力威胁;
    (2)严禁被申请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来妨碍申请人以及其近亲家属的正常生活;
    (3)在未得到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严禁被申请人进入申请人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4)在人身保护令有效期内,申请人同被申请人均不得私自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置;
    (5)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法院能够要求被申请人搬离共同住所;
    (6)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法院能够要求被申请人接受心理方面的治疗;
    (7)别的相关的保护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另外,被家暴者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家暴行为属实的,一般会判决离婚,受害者可以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另外,被家暴者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家暴行为属实的,一般会判决离婚,受害者可以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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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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