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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失信口证明在哪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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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18:55: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具体咨询法院及公安机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符合以下列出的六种情形将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或村镇开,只有户籍所在地的管理机构,才对辖区内的人员情况最了解,也就最具发言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九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
    第四十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
    第四十一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取消录用。
    第四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的人员名单,应当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的时间,从作出取消录用决定之日起计算。
    取消录用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停发工资、转递档案以及转接社会保险关系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或村镇开,只有户籍所在地的管理机构,才对辖区内的人员情况最了解,也就最具发言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九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
    第四十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
    第四十一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取消录用。
    第四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的人员名单,应当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的时间,从作出取消录用决定之日起计算。
    取消录用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停发工资、转递档案以及转接社会保险关系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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